Description
花樣主體,同治國家:台灣當代社會之性別與法律躍進
◎ 台灣的性別人權成為亞洲第一,是因為受挫者挺身而出,促成改變!
◎ 梳理台灣三十年來性別平等轉型的相關案例,理解性別平權的成果,是由許多生命奮鬥而來的法治實踐。
◎ 闡述多元性別主體同治的願景,消弭恐懼與誤解,尋覓共同幸福的遼闊方向。
Miya 謝嘉宸(演員、性別還原者)
尤美女(前立法委員、同婚法案主要推動者)
王小棣(導演)
王曉丹(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主任)
成令方(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倫敦亞非學院研究學者)
呂欣潔(台灣婚權運動推動者)
妮妃雅.瘋(國際變裝藝術家)
紀大偉(《同志文學史》作者)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徐志雲(精神科醫師、「心身難路上的身心科」podcaster)
馬翊航(作家)
張小虹(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
張升星(法官學院院長)
畢恆達(台大城鄉所退休教授)
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台灣同婚釋憲及跨性別人權訴訟律師)
陳樂涵(樂樂律師)
黃昭元(駐世貿組織大使、前憲法法庭大法官、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退休))
劉文(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劉致昕(《真相製造》作者)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
蕭奕弘(律師、「一起讀判決」創辦人)
羅秉成(律師、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兼性平會執行祕書)
推薦
他們將自己的生命故事投向法律,為台灣開啟性別平權的美麗花朵
經過了許多人、許多年的努力,台灣已經可以自豪在性別平權上的進展,走在亞洲第一。雖然還有許多仍待努力的關卡,但已經朝著更多元開放平等的路途前進。
這一路走來,有賴許多人將自己被不公平對待的經驗訴諸法律,鍥而不捨地爭取,從各級法院到憲法法庭,女性得以逐漸成為法律之前平等的主體;讓學校及職場正視具有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的主體,不因此而受到差別對待;讓同性別的伴侶也能結婚;讓一些人(透過司法訴訟,還不是全部)的性別登記可以符合自我的性別認同……如果你從未覺得因為性別的因素而被差別對待,很可能你是在原先就擁有較多權利的那邊,更可能是因為這些被視為邊緣、被差別對待的前行者努力爭取,成果不分對象由眾人共享。
陳宜倩教授長年投入性別運動,本書從個人經歷開始,訴說了種種性別上的不平等狀態及改變過程,透過一則則故事、論述,以及國內外的法律演變對比,讓我們理解這三四十年來的台灣,一步步走到今日,這段堪稱躍進的性別與法律改革歷程。這之中沒有奇蹟,有的是每一個性別不馴者以自身與法律制度碰撞的血淚過程,都是我們應該了解且珍惜的平權故事。這不只是一本法律通識書,更是一份娓娓道來的邀請函,邀請每位公民參與縫補法律權利的裂縫,讓台灣社會更平等、更自由。
「走在多樣性別花卉植栽的家園中,宜倩娓娓道來許多台灣土生土長的名字與故事,大多是淒慘受辱的故事,也穿插歐美挑戰傳統性別觀念的法律案例。例如:高樹國中學生葉永鋕、長髮員警葉繼元、間性人丘愛芝、謝尖順、同志人權先鋒祁家威先生、受職場性別歧視的陳金蓮校長、爭取跨性別者婚姻的吳芷儀和吳伊婷,他們的故事你聽過嗎?還有一些性少數自殺案件,聽了令人心碎。這些個人的苦難雖然是悲劇,然而苦難集結,逐漸凝聚成撼動制度的力量,則可以為大家的日常生活帶來希望與正向力量。」
——成令方
「本書另一個非常大的貢獻,是它清楚指出:台灣性別平權的歷程,並不是一條從『婦女權益』線性進展到『同志權利』再到『跨性別』的簡單時間線,而是一個不斷重新打開『性別』意義的過程。作者提醒我們,從最早挑戰『爸爸說了算』、『以夫之住所為婚姻住所』、『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等規定開始,問題就不只是女性受不受歧視,而是法律如何把某種父權想像、家庭秩序與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寫入制度之中。之後,隨著越來越多案件浮現,社會才逐漸理解:性別不只是男女兩類,也不只是生理性別;它還牽涉性別特質、性別表現、性傾向、性別認同,乃至非二元的可能。換句話說,這本書不是在原有框架裡替少數人加上一席位置,而是在追問:原本那個框架本身,是不是就太窄、太硬、太傷人了。」
——王曉丹
「因為無知,所以恐懼;這本書讓我們更能理解多元、擁抱多元,人並不是只有單一樣貌,而是像彩虹一樣,斑斕多彩的;你的美麗,自己定義。」
——Miya 謝嘉宸
目錄
推薦序——手牽手一起來孕育五彩繽紛的家園 成令方
推薦序——把被放逐的詞語帶回家:讀《花樣主體,同治國家》 王曉丹
一、序幕——法律中的多元主體
二、由「男女平等」到「性別平等」
三、「陰陽人」很可怕嗎?(性別)
四、「娘娘腔」是罵人的話嗎?(性別特質)
五、女生愛男生是天生的嗎?(性傾向)
六、誰是「人妖」?誰「怕」人妖?(性別認同)
七、支持女性主義思潮之男性研究
八、幕落——始於男女,跨越男女
後記
书名简译:花样主体,同治国家:台湾当代社会之性别与法律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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