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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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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約翰.洛克】
【譯者: 謝章義】
【出版社: 暖暖書屋】
【出版日期: 2025-03-12】
【分類: 人文社科 | 政治】
【裝訂: 平裝】
【印刷: 單色印刷】
【ISBN: 9786267457214】

SKU: 9786267457214 Category:

Description

政府論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約翰.洛克,自由主義之父
公認的政治和社會理論經典
 
政治權力就是為了管制、保障財產而制定法律的權利。
動用共同體的力量執行法律、保衛國家,
一切都只是為了公共善。
 
  上篇辨明羅勃特.菲爾默及其追隨者的錯誤理論,駁倒其論述基礎。
  下篇關於公民政府的起源、權限及目的。
 
  政府的目的是謀求人民的福利
  當政府企圖非法謀取人民的權利及財產時
  人民就免除了服從政府的義務
 
  本書首次出版於英國光榮革命之後,並以匿名方式發表。由於書中觀點超越了英國同時代的政治思想,因此不斷重印、散播各地。後來更是譯成各種語言,很快成為一部政治經典之作,是全世界政治學系的學生都熟知的作品與大量著作探討的主題。對於後世的政治哲學和實際政治皆影響深遠,尤其是自由主義的發展,洛克因此被視為自由主義之父。
 
  他主張人類生來自由、平等而獨立,擁有自我保護的權利,並享有維持生命及便利生活的財產權。不得未經本人同意就使任何人脫離這種狀態,屈服於其他的政治權力。若要放棄天生的自由並接受公民社會的約束,唯有為了舒適、安全、平靜的生活,而與其他人達成共識,聯合組成一個共同體,讓彼此之間能夠安穩享用各自的財產,並得到更大的保障以抵抗外人。
 
  在政治社會裡,每個成員都放棄裁決他人的自然權力,並背上義務,對該社會中的每個成員負責,即必須服從多數人的決定、受到多數人的決定所約束。在所有人皆能訴諸法律的保護下,把裁決權交由共同體處置,大家共同使用長期有效的規則,並且明確無私、一視同仁。政府所擁有的一切權力只能為社會謀福利,不該專斷、任意地運用,應該根據既定且頒布的法律來行使。
 

本書特色
 
  ◎全新完整譯本
  ◎歷久不衰、全世界政治學系的學生都熟知的經典作。
  ◎周家瑜(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專文導讀
 

洛克的各方評價
 
  ◆《政府論》由於碰巧為光榮革命力辯,很快成為一部政治經典之作,且歷久不衰。因此,在百年之後,美國的麥迪遜和傑佛遜理所當然的認為,洛克在論政府上是最後且唯一之人。——史壯伯格(Roland N. Stromberg),《近代西方思想史》。
 
  ◆本書自第一版扉頁上註明一六九○年出版以來,印刷了一百多次。已經被翻譯成法語、德語、義大利語、俄語、西班牙語、瑞典語、挪威語、日語和印地語,也可能被翻譯成其他的語言。這是一部公認的政治和社會理論經典,也許不是第一部經典,但全世界八個世代的政治系學生都熟知此書,也成為大量評論著作的主題。──彼得.拉斯雷特(Peter Laslett)。
 
  ◆洛克哲學的最大要旨超越了英國同時代的政治解決辦法,在美州和法國奠定了政治思想的基礎,於十八世紀末葉的兩次大革命中達到了頂點。洛克學說中為捍衛個人自由、個人同意以及自由獲得並享有財產的不可剝奪權利而進行抗爭的思想,在這兩次革命中收到了充分的效益。——賽班(George H. Sabine)《政治學說史》。
 
  ◆洛克的《政府論》中新穎之見絕無僅有。在這一點上,洛克和憑思想博得名聲之人大都類似。一般而言,首次提出新穎見解之人,遠遠走在時代前端,以致人人認為其無知,致使其始終湮沒無聞,不久就被世人遺忘。後來,世間之人逐漸有了接受此見解的心理準備,於此幸運時刻發表之人便獨覽全功。例如,達爾文就是如此。——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西方哲學史》。
 
  ◆也許沒有人比洛克更像一哲人,更像一方法論的天才,更像一位正確的邏輯論者。——伏爾泰(Voltaire)。
 
  ◆民主思想的傳統中存在著一種分裂。有一種傳統淵源於洛克,它強調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稱為「現代人的自由」的東西——思想自由和良心自由,某些基本的個人權利和財產權,以及法治。另一種傳統則淵源於盧梭,它強調貢斯當稱為「古代人的自由」的東西——平等的政治自由和公共生活的價值。這種由傳統因襲下來的對立導致了深刻的衝突。——羅爾斯(John Rawls),《作為公平的正義》。
 
  ◆絕大多數美洲人都如饑似渴地從洛克那兒汲取養分,視之為一種政治福音。〈獨立宣言〉在形式上和文句上與洛克的第二篇《政府論》極為相似。——卡爾.貝克(Carl L. Becker)《論獨立宣言》。
 
  ◆所有現代自然權利論的導師中,最為著名和影響最大的就是約翰.洛克。——列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自然權利與歷史》

目錄周家瑜導讀:為不受支配的自由人所寫的宣言
序言

上篇 辨明羅勃特.菲爾默及其追隨者的錯誤理論,駁倒其論述基礎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論父權和君權
第三章 論亞當的主權來自上帝創造
第四章 論亞當的主權來自上帝授予(《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八節)
第五章 論亞當的主權來自夏娃的服從
第六章 論亞當的主權來自父威
第七章 論父威及財產權共同成為主權的根源
第八章 論亞當至高君權的轉移
第九章 論承襲自亞當的君權
第十章 論亞當君權的繼承人
第十一章 誰是繼承人?

下篇 探討公民政府真正的起源、權限及目的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論自然狀態
第三章 論戰爭狀態
第四章 論奴役
第五章 論財產
第六章 論父權
第七章 論政治社會或公民社會
第八章 論政治社會的起源
第九章 論政治社會及政府的目的
第十章 論國家的體制
第十一章 論立法權的權限
第十二章 論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及外交權
第十三章 論國家權力的從屬
第十四章 論特權
第十五章 綜論父權、政治權力、專制權力
第十六章 論征服
第十七章 論篡奪
第十八章 論暴政
第十九章 論政府解體

譯名對照表
书名简译:政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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