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社會中的法(3版)
魯曼這位系統理論的超級建築師,在書中反覆讚揚其理論嘗試,認為可藉之「呈現出完全不同的視野」、「提供更複雜的分析工具」等等,人們可以看到,這些宣稱顯然有其堅實基礎。
現代社會是一個依賴不同功能原則加以分化的社會。法律做為現代社會一個重要的功能系統自然有其不同於其他功能系統的組織原則。本書指出,法律是一個自我再製的系統,自己製造出其固有的諸元素與結構。這樣的系統在運作上具有封閉性,它是以「法/不法」這組二元符碼進行運作,並且採用條件式的綱要,這些綱要使得法律系統能夠清楚將自我指涉與異己指涉區分開來。這樣的條件綱要一方面為法律帶來了穩定性,另一方面也使法律保持著學習能力,能夠在面對新型態的爭議案件時,創造出新的規範。法律系統因而是一個不斷演化的系統,而且保持認知上的開放性,經由憲法、所有權與契約這些機制,而與政治系統、經濟系統進行「結構耦合」,相互激擾,共同演化。
導論 法的社會學觀察
譯者致謝
前言
第一章 關於法理論之起點
第二章 法律系統之運作上封閉性
第三章 法律之功能
第四章 符碼化與綱要化
第五章 正義作為偶連性公式
第六章 法律之演化
第七章 法院在法律系統中的地位
第八章 法律論證
第九章 政治與法律
第十章 結構耦合
第十一章 法律系統的自我描述
第十二章 全社會及其法律
注釋
譯名對照表
书名简译 : 社会中的法(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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