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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國家與法律效力:法理學論文集2
現代法治思想並不是為了要求人民遵守法律而產生,而是反過來,要求公權力保障人民而產生。法治國家的主要任務在於尊重人類尊嚴並保障由此而衍生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以此思想為出發點,進一步構想各種法治原則,設計國家組織與制度,防止與避免個人或一群人利用行政、司法與立法公權力侵害國民。
今天的法治國家概念,並不排除不成文法、超制定法的概念。思考合法性時,不侷限於形式合法性,也會考慮實質合法性;因而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不純以制定法為準據,而探討法律的正當性問題。
司法權與立法、行政分開而獨立,權力劃分為現代法治國原則之一。在法治國家內的各種衝突與爭議,由司法扮演最後裁判者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可喻。然而,近年來在關於國家公權力機關的民意調查,對司法公信力持有許多懷疑。因此,司法改革期待由司法機關藉審判案件(作為中立第三人)與司法審查(制衡立法機關),達到建立法治國家與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自由的目的。
法理學論文集系列第二本,從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法律之合法性、不法之法及其效力、司法與政治,有層次的論述何謂法治國家,從中連帶檢視臺灣司法的缺漏,提出解決改善的各種方向。
第一章 法治國家與基本權利
壹、概說
貳、法治國家的意義
參、現代憲政的法治原則
肆、提昇法治觀念與品質
伍、大學生對法律概念應有的基本認識
陸、現代國民應具有國際前瞻性的人權觀念
柒、由「亂戡」邁向法治
第二章 法律之合法性
壹、概說
貳、由法治原則論動員戡亂法規的合法性
參、五分鐘法律哲學〔德漢對照〕
肆、由法理學角度論「緊急命令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問題
伍、適用法律與填補漏洞之區別─以大法官再任、回任爭議為例
第三章 不法之法及其效力
壹、概說
貳、法學理論與實踐─以修正刑法第一百條內亂罪為例
參、多元價值、寬容與反抗權─理論與實踐經驗
肆、法律的效力-反抗權-人民不服從〔德漢對照〕
伍、Menschenrecht, Widerstandsrecht und Revolution
陸、反抗權的意義與目的─從法理學、倫理學等角度觀察
柒、Widerstand im Namen der Gerechtigkeit
第四章 司法與政治
壹、概說
貳、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之提案
參、由改善法學教育提昇裁判品質
肆、司法尊嚴的幾項政策面思考
伍、司法改革與民主政治的關聯性
陸、政治與司法─論政治法官的刑事責任
柒、裁判「事前審閱」與審判獨立
捌、政治對司法之影響
論文出處
法律論文集1-6總目錄(翰蘆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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