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訂十一版)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也是實體法與程序法熔於一爐的特別法典,它是少年保護事件及少年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及處遇政策,整部法典均以保護少年為依歸。目前國內有關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專門著作甚少,本書可說是最具代表性與權威性的一本學術論著。全書共分二編,第一編細分五章,分別闡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意義、性質、制定與修改、特徵、效力等內容,尤以敘述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迭次修正,條分縷析、說明詳盡。第二編細分五章,分別闡述總則、少年法院、少年保護事件、少年刑事案件、附則等有關少年保護事件之調查、審理、處分與執行之方策,以及少年刑事案件之偵查、起訴、審判與科刑之處遇等,體系完整、架構嚴謹,可供大學院校作為法律課程之教材,更是有志從事司法公職人員應考必備的第一手資料。修訂十一版序
修訂二版序
凡 例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意義 3
第二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性質 7
第三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制定與修正 11
第四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特徵 25
第五章 少年事件處理法之效力 31
第二編 本 論
第一章 總 則 37
第一節 制定本法之意旨 37
壹、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 37
貳、調整少年之成長環境 38
參、矯治少年之性格 38
第二節 少年事件適用之法律 39
壹、適用本法所規定之法律 39
貳、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40
參、特殊觸法案件適用法律之規定 42
第三節 本法所稱少年之年齡 43
壹、本法規定少年之年齡範圍 44
貳、觸法兒童依本法之規定處理 45
參、受處分少年得例外延長年限 45
肆、外國少年法制之少年年齡 46
第四節 少年法院處理之事件 49
壹、觸犯刑罰法律之事件 49
貳、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之事件 51
第二章 少年法院 57
第一節 我國少年法院之設立 57
第二節 少年法院之組織體系 59
壹、少年法院之隸屬關係 59
貳、少年法院之內部組織 61
第三節 少年法院之編制人員 62
壹、院 長 62
貳、庭長及法官 62
參、處長及組長 63
肆、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 63
伍、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及佐理員 65
陸、書記官長及書記官 66
柒、公設輔佐人 67
捌、執達員、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 67
第四節 執行職務人員之迴避 67
壹、法官之迴避 68
貳、少年調查官之迴避 69
參、書記官之迴避 70
肆、通譯之迴避 70
第五節 少年事件之管轄 70
壹、年齡管轄 71
貳、事件管轄 72
參、土地管轄 74
肆、移送管轄 75
伍、競合管轄 78
陸、牽連管轄 79
第三章 少年保護事件 81
第一節 少年保護事件之受理 81
壹、報 告 82
貳、移 送 82
參、請 求 84
肆、抗告法院之發回 88
第二節 處理事件之強制處分 88
壹、傳 喚 89
貳、同 行 92
參、協 尋 95
肆、責 付 99
伍、收 容 101
陸、搜 索 106
柒、扣 押 109
第三節 證據之蒐集 112
壹、證據之意義 113
貳、證據之種類 113
參、人 證 114
肆、鑑 定 115
伍、通 譯 116
陸、勘 驗 117
柒、證據保全 118
第四節 少年保護事件之調查 119
壹、少年保護事件調查之人員 119
貳、少年保護事件調查之事項 120
參、少年保護事件調查之方法 123
肆、少年保護事件調查之結果 128
第五節 少年保護事件之審理 133
壹、審理前之準備 133
貳、審理之方式 135
參、審理期日之程序 137
肆、審理中之交付觀察 140
伍、審理結果之裁定 143
陸、裁定宣示之程序及事件以外之處分 145
柒、保護處分之撤銷 147
捌、處分重複之定奪 149
第六節 抗 告 150
壹、抗告之意義 151
貳、抗告之主體 152
參、得以抗告之裁定 155
肆、抗告之期間 161
伍、抗告之程式 161
陸、抗告之效力 162
柒、抗告之處理 163
第七節 重新審理 165
壹、重新審理之意義 165
貳、聲請重新審理之理由 166
參、聲請重新審理之主體 167
肆、聲請重新審理之程序 169
伍、聲請重新審理之效力 170
陸、聲請重新審理之裁定 171
第八節 少年保護處分之執行 172
壹、訓誡之執行 173
貳、假日生活輔導之執行 175
參、保護管束之執行 178
肆、安置輔導之執行 188
伍、感化教育之執行 193
陸、禁戒之執行 203
柒、治療之執行 206
捌、保護處分執行費用之負擔 210
第四章 少年刑事案件 211
第一節 少年刑事案件之追訴處罰 211
壹、少年刑事案件之移送 211
貳、少年刑事案件之追訴 214
參、少年刑事案件之處遇 215
肆、少年行為人之羈押 216
第二節 少年刑事案件之偵查 218
壹、偵查之開始 218
貳、偵查之要項 219
參、偵查之期間 220
肆、偵查之結果 220
第三節 少年刑事案件之審判 222
壹、審判之原則 223
貳、審判之態度 225
參、審判之方式 225
肆、審判前之準備 227
伍、審判期日之程序 229
陸、審判之結果 232
第四節 少年刑事處分之酌科 234
壹、科刑之參酌標準 235
貳、科刑之原則 238
參、科刑之特別處遇 241
肆、科刑之適用法律問題 242
第五節 少年刑事處分之種類 243
壹、生命刑 243
貳、自由刑 244
參、財產刑 245
第六節 少年有期徒刑之執行 248
壹、執行少年有期徒刑之場所 249
貳、少年受刑人資料之通知 250
參、對於少年受刑人應有之教化措施 250
第七節 觸法少年之緩刑 251
壹、緩刑之意義 251
貳、宣告緩刑之要件 253
參、緩刑之期間與效力 254
肆、緩刑期內之保護管束 255
伍、緩刑之撤銷 255
第八節 受刑少年之假釋 257
壹、假釋之意義 258
貳、假釋之條件 258
參、假釋之期間 259
肆、假釋期中之保護管束 260
伍、假釋之撤銷 260
第五章 附 則 263
第一節 媒體資訊揭示少年事件之禁止 263
第二節 少年前科紀錄之塗銷與保密 264
第三節 少年法定代理人忽視教養之處分 267
第四節 重懲教唆幫助利用少年犯罪之成人 268
第五節 兒童觸法行為之處理 270
第六節 外國觸法少年之驅逐出境 271
第七節 本法輔助法規之制定 271
壹、由立法機關制定者 272
貳、由相關機關訂定者 273
第八節 本法之施行 274
參考書目 277
附 錄
一、少年事件處理法 281
二、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297
三、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 300
四、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307
五、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314
六、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320
七、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 334
八、改任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辦法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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